展商须知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0-03-27 15:02 一、展馆地址 展馆名称: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展馆地址: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诃额伦路与民族西街交汇处 二、参展费用 参展总费用包括展位费等费用,各参展商一经报名参展,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并通过组委会审核后,双方签定参展申请合同,并回传至组委会待批准。参展企业获批后三天内必须缴纳展位押金1000元(标准展位)、5000元(特装展位)确定展位,押金在撤展当天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予以全额退还。 注:特装管理费、展具租赁、用电等费用报馆时由组委会统一收取。 三、展会日程安排 参展商报道地点:东胜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
(轻纺工业)园区管委会 备注1:开展期间,观众每天9:00开始进馆参观,17:00停止进场,17:30清馆。8月9日观众14:30停止进场,15:30清馆.撤展出门条由组委会工作人员于8月9日下午15:00统一发放。 备注2:请展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布展、撤展。 四、展会基本守则 1、展品要求 参展商展出的展品,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,展品中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、侵犯版权、走私品、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触犯国家法律之展品。若参展商因展品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,一切后果均由其自己负担,若因此连带展会受到损失,组委会保留追讨的权利。 2、进场守则 参展商须在展览开放前做好一切准备,按时进馆、离馆。参展商进场时必须佩带参展证。参展商布展须严格按照布展时间表进行,如需加班须事前提出申请,并交付有关费用。 展会期间,若有展品需运出展场,请到组委会处开据处出门条。撤展放行条将于2020年8月9日15:00以后办理。 3、安保管理 本届展览的安保工作由组委会统一管理,各展商应遵守规定及接受安保检查。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如丢失展品展商自行负责。一经发现有偷盗及其他异常情况,请通知保安人员。 4、注意事项 总则——请参展商遵守本手册所述的各项规则,参展商在确认展位,支付展位押金费用的同时,即意味着接受主办单位制定的所有展览会规则。如违反主办单位制定的规则,主办单位有权拒绝该企业参展。 安全准则——任何照明指示、灭火器、消防栓或其它防护设备及材料不得被遮挡或阻塞。通往接线箱以及展馆办公室或设施的道路不得被阻滞 电力接驳——由于安全原因,所有用电(包括标准展位增加电源插座、照明灯及灯箱等)均须向展览会指定承建商申报并统一接驳,参展商不可自行安装。 展会秩序——参展商必须佩戴参展证进馆。请参展商遵守展览会开放时间,在展会布展及开展期间,展位须有参展单位工作人员看管。参展商需依照展位确认书的确认位置及尺寸搭建与展示,展位任何部分均不可超越所租用尺寸的指定范围。展览会未正式结束前,参展商不得搬离任何展品。严禁转让或出售主办单位制作的参展商证件,无视此规定者将被主办单位拒绝参展。 展览场地——参展商应注意保护场馆的环境、地面、墙体及相关设施。如场馆相关设施受到损坏,参展商应按展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出入证——展览会期间(包括布展和撤展),参展商必须佩戴参展证。 知识产权——参展商所有展出内容必须符合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,现场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,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商撤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。 派发宣传品——参展商只可在本公司站位内派发宣传品、纪念品等,不得在展馆内公共区域及展馆周边地区派发宣传品。 其他——请参展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及展品,以防丢失或被盗;展馆内严禁吸烟,违者重罚。 五、撤展须知 (一)撤展时间:2020年8月9日15:30 (二)参展商应注意的事项 1、撤展时,请听从组委会统一安排撤展,严禁提前撤展。 2、参展商只可以把自己进馆时带来的物品拿出场馆,严禁将组委会提供配备的各种物料带出馆,更不可将别人展位中的物品带出展馆。 3、撤展前,各参展商派专人凭参展证到组委会服务点开好出门条,出馆时请主动交予安保人员查验,得到许可后,方可出馆。 4、各参展商在撤展过程中要合理有序,并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协调安排。严禁占用通道撤展。 5、特装展位的撤展严格按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始,并按要求完成撤展。严禁参展商打包展品、展位撤展同时进行。 (三)押金退还手续 展馆现场办理押金退回手续的时间是:8月9日17:00以后,在组委会服务处为您提供办理押金退回手续。 |